咸陽律師事務所介紹民事代理中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托書,應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