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律師來說,學好合同法是性價比很高的事情。現在就由咸陽知名律師帶你了解合同法總則清單。
1.【重要性】對律師來說,學好合同法是性價比很高的事情。從公開的裁判文書數量看,合同糾紛占全部民事糾紛案件數量的60%以上。對非訴律師來說,合同也是重要的交易文本。學好合同法關鍵在于合同法總則以及號稱小總則的買賣合同。
2.【合同成立】重點關注合同文件本身,先從形式上對合同進行審查,就是把合同文本當作“物證”,看合同是否真實存在,是否存在偽造或者變造涂改等,是否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頁面是否連續,蓋章主體和合同當事人主體是否一致,合同是否原件,合同份數以及當事人合同持有保管情況。合同成立本質上是當事人意思的合致。雖然教材討論了大量的要約和承諾問題,但我在實務中遇到需要從要約與承諾分析合同是否成立的情況比較少。
3.【合同效力類型】合同成立是討論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合同生效,是法律對當事人達成合同的評價。從效力角度,合同可以分為:有效的合同;(已經成立)未生效的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效力未定合同。處理合同糾紛時,要審視當前合同的效力類型及其對我方的影響。
4.【有效合同】合同有效的通常要件包括,當事人具有締約能力;意思表示一致;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總是或多或少和這些要件有關。一些特殊合同,有特殊生效條件。實務中,判斷一個合同效力,要從正反兩個方面,一看是否全部滿足有效要件;二看是否出現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
5.【未生效合同】大部分合同,都是成立時就生效。已經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情形包括: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條件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6.【無效合同】合同法五十二條是關鍵,可以參考全國人大合同法釋義書籍以及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理解與適用書籍。爭論較大的一個問題是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實務中,涉及物權變動的合同,越來越強調物權變動的原因和結果相區分原則。此類合同有不少判決情況是,合同有效,但未產生物權變動的效果。
7.【可撤銷合同】誰有權在什么期限內以什么方式和理由請求撤銷合同。可撤銷合同,在撤銷之前,是有效的。可撤銷合同,主要是和生效要件中的“真實意思表示”要件有關,例如,意思表示錯誤或意思表示不自由。欺詐、脅迫、顯失公平(民法總則把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合并了)、重大誤解。
8.【效力未定合同】效力未定,主要是涉及追認問題。追認之后,合同有效。效力未定合同,包括限民訂立合同(合同法第47條),無代理權訂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8條),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合同法51條)。
9.【合同的性質】在實務中,合同的性質認定非常關鍵。合同性質的認定,直接關系到法律適用,比如適用分則哪個有名合同規定,或者適用特定類型的法規。比如,包括售后回租的內容,到底是屬于借款合同還是融資租賃合同;包含回購條款的股權轉讓合同,到底是股權轉讓合同,還是擔保合同(擔保民間借貸),比如債務人任何情形下不得主動還款的借款合同,到底是借款合同,還是投資合同。可以說,合同的性質及效力,是合同糾紛的首要問題。只有定性之后,才方便劃分當事人的責任。
10.【合同的義務】合同的義務要進行分類,主要原因在于,違反不同的義務,有權采取的救濟措施不同。合同義務主要包括:給付義務(主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附隨義務和不真正義務。對合同義務進行分類梳理,有助于分清對方的違約行為,到底是違反了什么合同義務,這樣方便對對方的行為進行定性。
11.【合同的履行】重點從合同不履行或者合同履行的障礙角度出發。合同法條文區分為:不履行和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學理上分為:履行不能、拒絕履行、遲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債權人受領遲延等。把合同不履行具體細分這些情形,目的也是要相應的應對措施,并在新的階段重新審視合同權利義務,避免守約方始終處于合同的被動約束。
12.【違約責任】合同約定對方的義務是什么(要對合同約定的義務進行清單式細化)?對方作了什么行為,或者不做什么行為?對方的行為與合同約定義務進行比較,這是判斷是否存在違約的事實。違約責任,先看合同是否有約定,其次再看合同法的違約責任形式。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形式主要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違約金。要注意有名合同的特殊違約責任。
13【合同解除】誰有權以什么方式以什么理由(法定解除或者約定解除或者附解除條件的解除)請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要區分一時性合同和繼續性合同。繼續性合同的解除,向將來發生效力,就是解除“未履行那部分期限的合同”,也可以叫合同終止。合同解除,有時候和違約情形有關,也和合同目的是否能實現有關。
14.【合同保全】合同的債務人,是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擔保”債務的履行。如果債務人的財產,明明可以增加,卻故意不增加,涉及代位權問題,債權人代債務人向外部第三人(債務人的債務人)主張債權。債務人的財產不應該減少,卻故意減少,涉及撤銷權。債權人請求撤銷債務人放棄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
15.【合同解釋】合同的解釋,關鍵看是否符合常識,是否合理,是否可以被接受。如果解釋太牽強就很麻煩。解釋時,要一字一句一個標點咬文嚼字看合同原文措詞,反復閱讀合同措詞20遍以上,往往有新感覺,當然也要結合合同目的和上下文。有時候可以用一下排除法。要確定一個意思很難,要排除一個明顯不合理的意思,則相對比較容易。
16.【其他合同】合同法規定了十五種有名合同。最高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合同糾紛項下,規定了更多類型的合同。但要注意的是,在案例庫中的“其他合同糾紛”。這表明,這個合同比較復雜,單個合同包含了不同合同性質的條款,整個合同很難歸入具體的一類合同,這類合同具有復雜性,值得關注。
17.【跨界合同】有些合同涉及不同部門的法,具有交叉學科的性質。例如,股權轉讓合同,一方面涉及合同法,一方面涉及公司法。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方面涉及合同法,一方面涉及商標法等。跨界合同具有疑難性,同時也是值得重點研究的富礦。
18.【合同的程序和實體】合同的程序方面,主要是合同的程序性規則條款,比如蓋章的先后順序,通知的方式,解除權的行使程序,合同履行規則(如開發票和付款的先后關系)。合同的實體方面,主要是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合同程序規則越周全,操作性越強,但是彈性越弱。
19.【合同法總則的體系】合同效力和違約責任是兩大核心。合同如果無效,涉及為什么無效,雙方有什么過錯,無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合同有效,進入以違約責任為核心的體系。違約責任的前提是,存在一個有效的合同,之所以引發違約責任,是因為存在違約行為,之所以存在違約行為,是因為合同規定了對方的義務同時對方沒有履行,之所以對方必須要履行義務,因為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對方同意受合同約束。
以上就是咸陽知名律師為您總結的合同法總則清單,在咸陽如果有合同法方面的咨詢,可以聯系咸陽惠澤律師事務所。